茶與婚俗的關系,就是婚禮中應用茶葉或茶葉文化作為禮儀的一部分。
據(jù)悉,茶葉文化滲入到婚禮之中,與我國飲茶的約定俗成和以茶待客的禮儀是分不開的。
婚禮不僅僅是向社會公布或要求社會承認婚姻關系的一種形式,實際也是通過宴請,為新郎、新娘舉行認親拜友的一次“招待會”。
所以,從這個角度來說,茶與婚禮的關系,最早可以上溯到我國開始盛行飲茶的時代。
唐時,飲茶之風甚盛,社會上風俗貴茶,茶葉成為婚姻不可少的禮品。宋時,由原來女子結(jié)婚的嫁妝禮品演變?yōu)槟凶酉蚺忧蠡榈氖滓识Y。
此時,茶在我國古代的婚禮中的地位,從日常生活的“一般禮品”,發(fā)展為代表整個婚禮、彩禮的“重要禮品”,具有美好的象征意義。
至元明時,“茶禮”幾乎為婚姻的代名詞。明人郎瑛在《七修類稿》中,有這樣一段說明:“種茶下子,不可移植,移植則不復生也,故女子受聘,謂之吃茶。又聘以茶為禮者,見其從一之意?!?/p>
這是什么意思呢?在古代,茶樹植株很難移植,只能使用種子來播種發(fā)芽。這就象征著婦女在婚姻中的堅貞不屈,姑娘受人家茶禮便是合乎道德的婚姻。
當然,這在一定程度上也象征著男權社會,對于女性的壓榨,是古代婚宴“從一而終”的道德觀。
清朝仍保留茶禮的觀念,有“好女不吃兩家茶”之說。如《紅樓夢》書中,王熙鳳送給林黛玉茶后,詼諧地說:“你既吃了我家的茶,怎么還不做我家的媳婦?!?/p>
如今,我國許多農(nóng)村仍把訂婚、結(jié)婚稱為“受茶”“吃茶”,把訂婚的定金稱為“茶金”,把彩禮稱為“茶禮”等。
在婚禮中用茶為禮的風俗,也普遍流行于各民族。蒙古族訂婚,說親都要帶茶葉,表示愛情珍貴。
回族、滿哈薩克族訂婚時,男方給女方的禮品都是茶葉。回族稱定婚為“定茶”“吃喜茶”,滿族稱“下大茶”。
從古到今,我國的許多地方,在締婚的每一個過程中,往往都離不開茶來作禮儀。收集我國各地的婚俗,會是一部極其絢爛的文化書卷。
(來源:伴山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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